关于安全生产的标语口号,相信大家都可以耳熟能详地列出很多,在此,我并不想重复太多,只是以我亲身经历的安全事故,来警示大家!
一九九四年夏天,当时我参与一座中学的建设,主要工程基本完工,脚手架已撤走,只是做些室外配套的零星工程,其中的一家分包单位正在进行室外电缆沟的挖土工作。电缆沟仅有两米多深,但沟边堆积的土却不少,兼之施工人员并没有把土均衡地堆在沟两边,所以其中的一边堆土较高。期间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坐在已挖完的沟里乘凉,沟边过高的堆积土压塌边坡,眨眼间就把沟里的两个人埋没了。幸好大家及时发现,马上组织施救,等大家手忙脚乱的把人挖出来,两人肚子已经胀大,无法呼吸。还好距离医院很近,送医院抢救,经诊断两人肋骨断裂,肋骨刺破肺叶出现肺漏气、导致腹部胀大压迫肺呼吸,还好最终手术抢救过来了。
按照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事后大家认真分析了这起安全事故的原因:直接原因是按照常规,挖土是需要按施工规范放坡的,可是分包施工单位为了减少工作量,减小了放坡系数。因为沟有两米多深,所以沟边堆积的土也比较多,其中一面堆土较高超出了土的侧向摩擦承载力,导致塌方事故发生!间接原因就是大家都认为是小活,没有高空坠落等危险,所以都没有引起安全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结果出现了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对相关责任人都进行了处罚,召开了现场安全教育会,使事故责任者和施工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另外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提出了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分包施工单位付诸实施。
通过这次事故,公司组织人员加强了安全教育,以案说法,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使大家深切体会到了“安全无小事”。
第二个人身伤亡事故实例发生在一九九六年。当时感觉太多事故都是巧合,现在回想起来,所有的意外事故地发生都有它的必然性!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当时是在物资装备库区进行抗震加固施工,库房建筑都是单层,很少有危险因素,长期的平安无事仿佛令大家失去的危险意识,安全的弦绷得也不是那么紧了。
一天,一个施工现场的工人去锅炉房喝水,然后应锅炉房烧水工要求:帮他在墙上打个孔。本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操作,用电锤在墙上打个孔,差不多五分钟就搞定了,谁也没有意识到会有伤亡事故发生,而事故偏偏就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发生了。
当时施工要求用电作业,必须两人在场,一人施工,电工一人在漏电保护开关处监护随时准备断电!因为电工去拿工具离开了,等电工拿工具回到现场惊愕地发现施工人员已经触电倒地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触电死亡的小伙子才25岁,刚刚订婚。而且,是家中的独子。可想这个事故的教训是多么沉痛!
事后勘查事故现场,分析还原当时的情况:可能是现场施工人员感觉打一个孔很快就完成了,就没有等监护电工回来,恰巧冲击电锤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漏电、施工人员又没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防护鞋防护,站立的部位地面正好又有热水水龙头滴落形成的积水水渍,多种因素集合在一起,所以瞬间电击击穿心脏毙命!
我之所以将这个沉痛的血的教训回忆起来再讲,就是再次告诫大家“安全无小事”,“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相信大家“切实遵守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的四不伤害原则!思想上高度重视,只要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就一定能保障好安全!
安全无小事!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警钟长鸣,平安相伴!
(来源: 新疆集团 宋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