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区

来源: 中国能源报
编辑: 方园
发布时间: 20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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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环保部宣布重启绿色GDP(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此举意味着曾一度遭地方和兄弟部委抵制而搁置的污染物环境成本核算等工作将重启。届时,煤炭环境成本等问题将有标准可循,环境治理、能源产品的选择也将有更为透明、更易量化的依据。
    无独有偶,日前环保部公布了6个火电项目的环评验收结果,其中两个项目未获审批。另外,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及其下属地方环保厅陆续公布的违规企业名单和处罚情况显示,被罚企业数量、级别和力度较之前都明显升级。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威慑力正在显现,环保领域的制度建设工作亦在推进、巩固和完善,环保新业态的春天已至。
    一视同仁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认为,“新《环保法》的持续完善和注重执行,将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产生影响,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压力。相对传统的能源企业,光伏、风能等新能源企业以及节能环保设备厂家无疑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但是节能减排不合规的企业同样将面临处罚,并不存在法律面前的优待。”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能源经济系教授张树伟也表示,“目前看来,新的《环保法》更加注重执行,最大的着力点可能就是加强环境排放的刚性约束,以及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惩处几率与力度。”他认为,回顾此前法律为何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为什么企业缩减成本最终减少在环境投入上,而不是资本收益、工人工资、企业利润方面,是非常有价值的。
    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表示,当前政府对火电等高耗能和高排放行业定了标准和任务目标,违反者将依据新《环保法》给予惩罚。惩罚按天计算,对于多数违规企业而言,这将是沉重负担。除了金钱上的惩罚,反复违规者还将受到法律制裁。“而惩罚的威慑力可以变成创新的动力,企业可以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打造企业新的竞争力。”他说,“毫无疑问,更加严厉的法律、标准和目标将创造出更加广阔的节能产业需求市场。”
    远距离输电环保效益待考
    近年来,特高压技术亦被冠以“治霾利器”之名。
    对此吴昌华表示,特高压是输电的重要技术路线选择,尤其是在目前的情况下,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但是当地用电需求不足以消耗所有能源,于是特高压有了其独特的角色。
    谈及此类项目建成后对环境保护的真实作用,张树伟表示:“长距离输电,短期内可以代替电量,但从目前调度执行情况看,这部分外来电是按照优先级别较高安排的,那么它替代的可能就是当地腰荷与峰荷的部分,而这部分电力不全是煤电,还有很多来自其他排放更低的发电类型。这意味着如果仅以等量煤电的排放来衡量外来电的减排效益,会存在被高估之嫌。”
    张树伟表示,从长期来看,外来电也不大可能减少本地装机。就中东部而言,无论是核电还是特高压输电,都是接近零排放的,减少中东部排放水平是个事实,这是相对煤电的优点。“但是,考虑到煤电不断进步的减排趋势,外电减排的贡献到底有多大,还需要更细致的探讨。”
    奖优罚劣
    对于清洁能源行业,近年的政策扶植力度持续加大。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领域专家直言:“虽然近年来国家在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不断增加,但收效并不尽如人意。其中很大一个因素就是政府的补贴往往侧重前端,即建设补贴,忽略了后端应用环节的引导和管理,给了一些企业钻空子、甚至骗取补贴的机会,占用了有限的财政资源,致使大量的新能源补贴事倍功半。”
    因此,该专家建议,今后政府的补贴形式应更多以财税形式体现,比如在规定企业的排污标准后,对那些排放水平低于监管要求的企业给予税务减免;而对于排放超标的企业,则按照不同比例增加纳税水平,给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时、持续的压力。此外,政府还应组建扶持节能环保、新能源以及洁净煤利用等行业的新技术、新模式的产业基金及政策性贷款,为行业的提速发展增加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