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网站12日消息,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煤炭开发利用水平,能源局、环保部、工信部提出相关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0年,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资源适度合理开发,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2%以上;煤矿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5以下;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燃煤发电技术和单位供电煤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7个百分点,煤炭转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低阶煤炭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取得积极进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实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1. 科学规划煤炭开发利用规模,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95%左右;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2. 大力推行煤矿安全绿色开采,到2020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70%、85%和90%以上;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3. 深入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到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在水资源短缺矿区、一般水资源矿区、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水或露天矿矿坑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80%、7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达到80%以上,排矸场和露天矿排土场复垦率达到90%以上;4. 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到2020年,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5. 提高煤炭产品质量和利用标准,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重点建设环渤海、山东半岛、长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湾、中原、长株潭、泛武汉、环鄱阳湖、成渝等11个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及一批物流园区;6. 大力发展清洁高效燃煤发电;7. 提高燃煤工业炉窑技术水平,到2020年,现役低效、排放不达标炉窑基本淘汰或升级改造,先进高效锅炉达到50%以上;8. 切实提高煤炭加工转化水平,2020年,现代煤化工产业化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更加完整的自主技术和装备体系,具备开展更高水平示范的基础。低阶煤分级提质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实现百万吨级示范应用;9. 减少煤炭利用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燃煤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率超过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