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0月10日正式公布,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内容为,焦煤资源税率上调至每吨8元-20元,其他煤炭未作调整,仍按每吨0.3元-5元收取。
一般煤种维持0.3元-5元的“从量计征”标准符合业内一直以来的预期,但焦煤资源税率提高却在市场预料之外。分析人士指出,焦煤资源税单列并加征表明稀缺性煤种保护性开发的政策意图更趋明确,税率的提高对焦煤生产企业来说影响有限,但对下游焦炭产业将带来巨大冲击,长远来看,将加速下游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进程。
焦煤生产企业影响有限
我国炼焦煤储量2803亿吨,占全国煤资源储量23%。其中肥煤、焦煤等稀缺煤种仅占12.81%和23.61%。近年来,稀缺煤种无序和过度开采严重,在此背景下,国家拟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施保护性开发政策,而加大焦煤有偿使用力度则成为保护性开发的措施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教授邢雷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从目前来看,提高焦煤资源税率显然已成为稀缺煤种保护性开发的措施之一。他指出,资源税率的提高可进一步理顺焦煤的价税关系,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功能,促进焦煤的合理开发利用。但每吨8元-20元的征收标准对于目前1300元—1400元/吨的焦煤市场价格来说,占比不大,因此对焦煤生产企业成本增加的压力相对有限。
平安证券分析师也指出,目前焦煤产量较大的公司为西山煤电、冀中能源、盘江股份等,以西山煤电为例,炼焦煤产量1000万吨,即便税收按照上限征收,影响也仅在1亿元左右,对其业绩影响不足3%。
邢雷表示,即使对于对成本上升相对敏感的中小焦煤企业来说,税率的提高也能通过价格转嫁到下游市场,因此,税率提高对焦煤生产全行业的影响普遍较小。
焦炭业或加速整合
邢雷表示,从焦煤全产业链来看,此次资源税大幅调高将更多地影响到下游焦炭行业。近年来,国内焦炭业产能过剩愈演愈烈,焦煤价格坚挺而焦炭价格低廉导致焦化厂亏损的局面也一直在持续。到2010年年底,全国800多家焦化企业整体实现利润仅为130亿元左右。在此背景下,上游产品价格的微小变动都会影响到焦炭行业企业的生存现状。
武汉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王超也认为,焦煤资源税率的提高将直接带来焦炭企业生产成本的上升,加之焦化企业相对于下游钢铁企业议价能力相对弱势,焦炭企业上升的成本无法通过价格提高来传导,只能内部消化,因此,焦炭企业的盈利能力将普遍经受考验。
邢雷表示,近年来,包括山西等产煤大省纷纷推进焦化行业的整合进程,此次资源税调整或将成为焦化行业整合的推进剂。在炼焦产能占一半以上的山西省,今年8月底正式出台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提出未来5年将淘汰落后焦化产能6000万吨。
另有券商分析认为,目前国内钢材市场表现极其低迷,库存开始增加,价格愈来愈低,这一趋势或将持续至年底难有改观,客观上也将推动焦炭业的整合进程。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