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等稀缺煤种利好政策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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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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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城证劵  时间:2011-06-21

    据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正在就焦煤等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发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择机出台。

    我们此前已经提出,目前市场并未充分认识到焦煤等稀缺煤种的价值,思维仍停留在“中国富煤贫油”、“煤炭产能过剩”之上,给予焦煤等稀缺煤种上市公司等同甚至低于行业的估值水平。而在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后续将趋同于稀土的保护政策下,需要重新认识焦煤、无烟煤等稀缺煤种的价值。

近年来受小煤矿的乱采滥挖、“吃肥丢瘦”、“采厚弃薄”等行为,使得全国煤炭资源综合采出率仅30%左右,其中乡镇煤矿更低为10%15%,国内特别是山西的优质焦煤资源已经被过度消耗,而随着上层煤的耗尽,下组煤多为高硫煤不能炼焦只能用于动力配煤。因此,我们预计目前焦精煤储量实际值应为100亿吨、焦肥煤为54亿吨,应低于官方2005年统计数据,稀缺焦煤仅够50年左右的消耗,焦煤资源的稀缺性不言而喻。
事实上,政府对焦煤等稀缺煤种保护政策力度持续加强:从2006年开始政府开始限制焦煤、焦炭出口,出口关税调至40%(焦炭)10%(焦煤)2009年政府首次提出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2011年年初国家能源局在山西调研,而近期表示要出台稀缺煤种的保护性开发政策。
参考来看,国家在保护稀土的政策手段主要通过行业整合、提高准入条件、限制出口、提高环保标准等,因此,我们判断政府保护稀缺煤种的政策手段将主要以复制稀土为主,辅之以暂缓采矿权审批、提高回采率、入洗率等行业政策。具体方法可能如下:
整合小煤矿应是主要手段。随着山西小煤矿的整合走上正轨,后续河南、河北、贵州等产煤大省均从年中开始进行煤矿的兼并重组,小煤矿整合全国铺开,有利于政府采取限制稀缺煤种开采。因此,我们判断,政府的主要政策手段将以整合为主,把煤炭资源集中到大集团手中,通过合理规划开采方案达到“保护性开发”的目的。
上调焦煤出口关税。2008之前的焦煤出口关税均高于其他煤种,在2008年统一上调至10%,后续可能继续上调焦煤、特种无烟煤的出口关税。
我们认为,对保护性开发的最好的方式就是提高价格,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将其用于合适的利用方式,避免因价差不高,稀缺煤种被直接用于发电的资源浪费情况发生。
虽然由于焦煤等稀缺煤种的销售链条全部在国内,价格的煤价上涨程度较难复制稀土走势,但随着政府、企业、市场对资源稀缺的认识加深,其价格将逐渐脱离动力煤走势,进入独立上升通道。
从上述分析来看,焦煤的升值毋庸置疑,首推主焦煤类公司盘江股份、煤气化、永泰能源;西山煤电以及焦煤弹性最大的冀中能源,其次推荐配焦煤公司平煤股份、上海能源和煤焦一体的开滦股份。
在焦煤之外,特种无烟煤的价值也需要充分认识。昊华能源、兰花科创生产国内优质、特种无烟煤,潞安环能采用先进技术生产烟煤喷吹取代无烟煤喷吹,均将受益于稀缺煤种价格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