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庆华能源集团车辆改革降本增效专题报道

来源: 新疆集团
编辑: 王涛
发布时间: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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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下半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新疆庆华能源集团紧紧围绕“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集团积极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敬业风尚,步调一致地落实成本管控和节能降耗,缓解集团资金负担,最终实现了集团“两高一低”的生产经营目标。

  为严控集团非生产用车成本费用,新疆庆华能源集团研究决定对集团非生产用车进行改革。2015年10月19日,《新疆庆华能源集团非生产车辆管理办法》和《新疆庆华能源集团非生产用车改革方案(试行)》正式公布执行。

  根据方案,此次非生产用车改革采用车费补贴和车辆油费控制两种方式。集团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后勤物业管理部、供应部)用车采用车辆油费控制方式;其余管理部门采用车费补贴方式;苏拉宫、和丰公司和酒店车辆采用油费控制方式;能源集团公司和能源开发公司两个生产单位的非生产车辆采用油费控制方式。

  采取车费补贴的部门和个人外出办理业务时,单位原则上不再派出公车,可使用私车或租车方式出行,报销费用时需取得合规合法油费、停车洗车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内饰费等发票,不得以餐饮等与车辆无关费用发票抵顶,由各单位办公室初审后按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报销。各公司、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建立台账,当月实际补贴费用当月结算,不得跨月累计,超支不补,节约不退,将补贴严格落实到外出办事中。

  采用油费控制方式的公司和部门,非生产用车实际发生的油耗费用,由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记录,按照油耗控制标准严格控制,按月考核,不得流于形式,对超标部分不予核销。集团行政部门负责按月统计集团、本公司车辆使用费;集团财务管理部每月核实,对不合规、不合理的车辆费用进行披露和拒绝报销,紧紧围绕车辆改革原则执行。

  对于集团领导用车,根据工作需要,集团主要领导配备专车,采取车辆每月油耗控制模式管理,每月控制行驶里程3000公里。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采取按月补贴车费方式,不再配备专车,补贴标准由财务部备案核查。

  如遇紧急情况需集团派车的,经集团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否则不予派车。每次派车按车型、每公里耗油金额、行驶公里计算当次费用,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集团小车队负责按月做好详细的派车台帐,统计汇总上报财务部,财务部每月从使用部门补贴车费中抵扣。

  集团小车队对品牌价值高、油耗过高、多余闲置车辆进行了封存、处置,不得使用,例如包括三菱、V6、金杯、考斯特、别克商务等高排量商务车。集团紧紧围绕“管理创新、降本增效、节能降耗”的车辆改革原则认真执行,非生产用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初至今,集团非生产用车油耗费用为51.6万余元,同期减少了13.2万余元。

  2016年只是车改实行的第一年,新疆庆华将继续加大力度完善车改,为集团节能降耗挖潜增效续写新篇。

                      (来源:新疆集团党政综合办公室小车队 付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