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来源: 新疆集团
编辑: 胡迪
发布时间: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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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现向社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主要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庆华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伊东工业园

企业基本情况:新疆庆华55亿m³/a煤制气项目是国家“十二五”期间批复同意建设的国家级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内,2010年11月4日环保部对本项目予以了环评批复,2012年7月11日,国家发改委对该项目予以了核准,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13.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

二、2023年度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危废类别

名称

转移量(吨)

处置方式

1

HW11

煤焦油

54804.4

五家渠农六师沥青公司处置

2

HW50

废催化剂

0

格尔木基利达金属有限公司

3

HW08

废矿物油

16.72

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2023年度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项目

单位

消耗量

原料煤

t

3574416.98

燃料煤

t

1451599.38

盐酸

t

2436.27

液碱

t

1483.7

聚合氧化铝

t

1756.63

次氯酸钠(吨)

t

457.235

氢氧化钠(液碱)

t

4492.66

氢氧化钠(浓盐水)

t

4401.75

烧碱(吨)

t

350.598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种类: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执行标准:SO2≤200mg/N/Nm³,氮氧化物≤200mg//Nm³,颗粒物≤30mg/Nm³。

排放控制总量:SO2≤2883.54t/a,NOx≤2883.54t/a,颗粒物≤432.54t/a。

2023年排放情况:SO2 19.6吨、氮氧化物920吨、颗粒物9.6吨。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进行企业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要求,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修订完善了《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4021-ynx2022-026-M,有效期2022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晏学钢

联系方式:18139541314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