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我公司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在项目委托开展环评工作后的7个工作日内,于2020年5月12日在新疆伊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n.gov.cn/info/1183/34179.htm)发布了“庆华集团伊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伊宁矿区北区七号矿井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年6月环评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新疆伊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n.gov.cn/info/1183/37388.htm)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并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21日在当地的主流报纸《伊犁日报》将二次公示进行了两次刊报,2022年6月15日在喀拉亚尕奇乡的喀拉亚尕奇村和胡吉尔特村、潘津乡的苏拉宫村和英阿瓦提村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公示版;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
庆华集团伊犁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