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首个煤制天然气地方标准

来源: 天山网
编辑: 赵膺祚
发布时间: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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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报道)12月8日,新疆质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治区地方标准《煤制合成天然气》(DB65 3664-2014)将于2014年12月25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出台填补煤制天然气地方标准的空白,将规范产品质量,使煤制天然气产品质量有据可依,有效促进新疆煤化工、煤制天然气行业发展。
    煤制合成天然气(SNG)是指煤经过气化、净化、甲烷化工艺生产的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合成天然气。新疆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已探明煤炭资源总量的40%,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带动了国内大批能源企业纷纷把煤制天然气项目落户新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新疆规划、立项、通过环评、或者已经开工生产的企业多达36家。其中,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5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是“十二五”期间国家首个核准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13年12月进入试运行,截至目前,已向国家输送优质天然气3亿多立方米。
    专家认为,新疆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依托煤炭资源,大力发展煤制合成天然气,通过西气东输管道输送并经调压配气后进行工业和民用,不但符合煤炭清洁利用的发展方向,也是保证我国天然气供应的有效补充。
    新疆《煤制合成天然气》地方标准由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制定。这一标准对煤制合成天然气的热值和甲烷含量;氢含量;总硫含量和硫化氢含量;二氧化碳含量;氧含量;氮含量;水露点;一氧化碳;固体颗粒等9项技术指标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煤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含量要达到95%,热值要大于每立方米31.4兆焦,氢的含量要低于4%,总硫含量要低于每立方米50毫克,固体颗粒要低于每立方米10毫克。进入输气管道的煤制天然气,水露点冬季要低于最低环境温度10℃,夏季要低于最低环境温度5℃。
    据标准起草人之一、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小飞介绍,煤制合成天然气与常规天然气基本相同,可直接补充和替代常规天然气,同时,与其他煤基燃料技术路线相比,煤制合成天然气的能量转换效率最高、耗水量最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少,而且技术比煤制油成熟、易得,因而是最理想的煤基清洁能源。由于煤制合成天然气(SNG)的一些特殊性,常规天然气质量标准不适用于煤制合成天然气。因此,新疆《煤制合成天然气》地方标准的出台,有助于解决产品气质划分和技术要求的问题,产品试验方法,产品输送和混输,产品交割等一系列问题,促进煤制天然气的健康持续发展。